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常见争议与处理方式
看中一套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本以为离买房只差一步,结果开发商拖着不签正式合同、临签约要涨价、要改条款,或者你自己临时反悔不买了。最揪心的是定金能不能退、到底谁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些认购书的门道不搞清,几万定金就容易打水漂。认购书在法律上叫预约合同,和正式的买卖合同是两回事,很多纠纷恰恰出在这个区分上。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等房地产类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认购书是什么、有什么法律效力,签了认购书不签正式合同怎么办,以及定金能不能退、谁担责。
签认购书的购房者,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认购书就是正式的买卖合同。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构成预约合同,是双方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本身。认购书没约定的房屋价款、交付、办证等实质内容,都要在正式合同中确定,把认购书当正式合同,会误判自己的权利。第二个误区是以为签了认购书就必须买,反悔定金就没了。认购书是预约,一方不履行订立正式合同的义务,对方可以请求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但责任的范围和大小,要看谁违约、违约的后果。不是签了认购书就板上钉钉,也不是反悔就一概论定金没收。第三个误区是以为开发商拖着不签正式合同,自己只能等。开发商不履行认购书约定的签约义务、单方变更条款、加价的,购房者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开发商不能拿预约合同当挡箭牌,拖着不签、逼购房者接受不利条款。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预约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是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要判断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质内容的,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判断框架上,看认购书是否写明了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价款、交付时间、面积等买卖合同的必备内容。举证上,认购书本身、付款凭证、开发商宣传承诺都是关键证据。实务要点在于,认购书只约定了房号、面积、单价和定金,而把交房、办证、付款方式留给正式合同的,一般仍按预约处理。易错点在于把预约当本约主张,或者反过来把具备本约内容的认购书仍按预约处理。预约和本约的性质,决定适用的规则。
第二个争点是违约的认定。开发商不履行签约义务、单方变更、加价的,是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无故不签约、反悔的,是购房者违约。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判断框架上,看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原因在哪一方,是客观不能还是主观不愿。证据上,要留好双方磋商签约的记录、催告函、开发商变更条款的通知。实务要点在于,双方在磋商中各自提出的合理要求都不算违约,只有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或单方变更核心条款时才构成违约。易错点在于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拒签,导致违约责任认定困难。违约的认定,是预约合同纠纷的核心。
第三个争点是定金和违约责任的承担。认购书通常约定了定金,定金有担保性质。开发商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购房者违约的,定金不退。同时,违约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判断框架上,要分清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能否并用,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以主张赔偿。举证上,认购书、定金收据、实际损失证据是关键。实务要点在于,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易错点在于把定金和购房款、诚意金混为一谈,责任算错。定金和违约责任的关系,要理清。
在预约合同性质上,湖北武汉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判断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审查认购书是否具备买卖合同的必备内容。厘清认购书约定的事项和效力,确定是按预约还是本约主张权利。为纠纷处理定准方向,避免定性错误导致主张落空。在违约认定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梳理谁不履行签约义务、谁单方变更、谁反悔,通过磋商记录、催告函固定违约事实。把违约责任定到违约方,让该担责的一方担责。对开发商拖签、加价、变条款的,依法主张其违约。在定金和违约责任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厘清定金和违约责任的关系,核对定金收据和约定。对开发商违约的主张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对购房者违约的据实处理,把定金、损失算准。
打商品房预约合同官司,要提前准备几类证据和材料。一是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原件,看明预约合同约定;二是定金收据、付款凭证,证明定金交付;三是双方磋商签约的记录,包括微信、短信、邮件、电话录音,证明谁在推动或拖延签约;四是开发商变更条款、加价的通知,证明其违约;五是实际损失证据,包括另行购房的差价、中介费,用于主张赔偿。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开发商拖着不签正式合同。第二,开发商要涨价、变条款,逼你接受。第三,开发商反悔不卖了,或者一房多卖。第四,自己反悔不买了,定金能不能退有争议。第五,认购书条款含糊,权利不明确。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厘清预约合同性质、违约和定金责任。
在武汉找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预约合同和本约的区别、认购书的效力;二看是否能帮你认定违约方、主张定金和违约责任;三看是否熟悉定金罚则。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等房地产类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常见问题:
问:认购书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答:认购书是预约合同,约定将来签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是本约,确定房屋价款、交付等实质内容。
问:开发商不签正式合同,怎么办?
答:主张开发商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要求返还定金、赔偿损失。
问: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能退吗?
答:购房者违约的,定金一般不退;开发商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问:认购书具备买卖合同内容,算什么?
答: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质内容的,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合同。
问:开发商要加价,怎么办?
答:开发商单方变更、加价构成违约,可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问:认购书没约定房价,还算预约吗?
答:没约定买卖实质内容的,一般按预约合同处理,房价待正式合同确定。
问:定金和诚意金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定金有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诚意金一般可退。
问:开发商一房多卖,能索赔吗?
答:能,开发商违约可主张定金、违约责任,一房多卖情节要留好证据。
问:交了定金没签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答:看双方约定和过错,无约定的,按交易习惯和过错情况处理。
问: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能再要赔偿吗?
答:能,定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另主张赔偿损失。
问:定金有数额上限吗?
答: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问:开发商拖延签约,定金和损失能一起要吗?
答:能,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实际损失超出定金部分的,可另行主张赔偿。
问:认购书被认定为本约,对购房者有利吗?
答:认购书具备买卖合同实质内容的按本约处理,可据此主张交付房屋等合同权利。
问:开发商把房子卖给第三方,购房者怎么办?
答:可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损失,必要时追究其一房多卖的责任。
问:签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答:看清房屋基本情况、价款、定金条款和签约时间,留好认购书和付款凭证。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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