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实务问答
遭遇了不属于常见类型的特殊侵权——工厂排污把人熏病、高压线放电伤人、买了假劣产品出事、被狗咬伤、楼上坠物砸伤,最糟心的是不知道这类特殊侵权找谁赔、凭什么、责任怎么定。有人以为特殊侵权和一般侵权一样、要自己证明对方有过错,有人以为太专业没法维权,有人以为赔偿和一般侵权一个算法,结果一动手维权就卡在「到底该证明什么、该找谁、该准备什么」上。特殊侵权往往有专门的归责规则和举证安排,不搞清就容易吃亏、甚至直接败诉。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等侵权类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特殊侵权有哪些、归责有什么不同,被特殊侵权损害了怎么索赔,以及特殊侵权的责任怎么分、证据怎么备、该找谁赔。
被侵权的一方,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特殊侵权和一般侵权一样,要证明对方有过错。特殊侵权(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产品责任、饲养动物等)往往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被侵权人不一定都要证明对方有过错,有的还反过来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这是特殊侵权和一般侵权最大的不同。第二个误区是以为特殊侵权太专业、没法维权。特殊侵权虽然专业,但有明确的法定规则,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产品责任、饲养动物、物件损害等,都有专门的责任规定和举证安排,可以依法主张,不是谁都能随便推脱,更不是一句「没过错」就能打发。第三个误区是以为特殊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和一般侵权一样。特殊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和一般侵权基本一致,但责任主体、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则,往往对受害人更有利,不掌握这些规则,该主张的没主张,就吃了暗亏。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侵权类型和归责原则。特殊侵权包括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产品责任、饲养动物、物件损害等,各自适用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等不同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的确定是索赔的前提。判断归责原则,先看你的损害属于哪一类特殊侵权,再对号入座: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产品缺陷、饲养动物致害,通常适用无过错责任,受害人不需证明对方有过错;物件脱落坠落、搁置物悬挂物致害,适用过错推定,由占有人证明自己没过错。归责原则定错了,举证方向就全错了。这里容易忽略的是,同一场事故可能同时涉及几类特殊侵权,要把能主张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基础都列出来,别漏了。
第二个争点是责任主体的确定。特殊侵权的责任主体,有专门的规则,如环境污染由污染者担责、高度危险由经营者或占有人担责、产品责任由生产者销售者担责、饲养动物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责任主体的确定是索赔的关键。判断责任主体,要顺着损害的发生链条去找:谁排污、谁经营、谁生产、谁饲养,谁就是法律上该负责的人。实务中常见的争议是责任主体之间互相推,比如产品出问题,生产者说找销售者、销售者说找生产者,其实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主张。找准主体,才能把索赔的对象锁死,不找准主体,告错对象,来回折腾的都是自己。
第三个争点是举证和赔偿。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有特殊分配(如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赔偿项目和一般侵权基本一致,举证和赔偿要依法处理。判断举证责任,要搞清楚哪些要自己证明、哪些由对方证明,比如环境污染纠纷中,污染者要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有污染行为、有损害后果即可。赔偿上,人身损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害的损失,都要逐项列清、凭据说话。举证和赔偿的易错点,是只想着「谁伤谁有理」,拿不出损害事实和损失凭据,再有道理也难得到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在特殊侵权里也常常适用,受害人身心受损的,要一并主张,别漏了这笔。
在侵权类型归责上,湖北武汉特殊侵权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厘清特殊侵权的类型和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还是过错责任,把举证方向定准。在责任主体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确定特殊侵权的责任主体,是污染者、经营者、生产者还是饲养人,把索赔对象锁死,防止互相推诿。在举证赔偿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厘清举证责任的分配,哪些由受害人证明、哪些由对方证明,按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赔偿项目逐项主张,把该赔的钱算实。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归责定错、主体找错、证据不足,任何一环出问题,都会让索赔功亏一篑。
特殊侵权纠纷能不能打好,证据是关键。当事人自己要先收好这几类材料:损害发生的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就医记录、病历、医疗费票据,误工、护理的证明,财产受损的清单和价值凭证,污染、产品、动物、物件等与损害相关的物证和线索,以及相关部门的调查、检测、鉴定结论。这些材料越齐,越能把损害事实、责任主体、损失金额说清楚,也越能扛住对方的推脱和反证。
特殊侵权纠纷还有一个时间上的考量,就是别拖。特殊侵权往往涉及污染物扩散、现场灭失、物证毁损、动物走失、鉴定难做,拖得越久,证据越难固定,因果关系越难证明。所以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固定现场、留存物证、保全证据,尽早主张,不要等现场没了、证据散了才想起来维权。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遭遇环境污染、高度危险等特殊侵权损害。第二,不知道特殊侵权找谁赔、责任怎么定。第三,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归责原则搞不清。第四,特殊侵权造成损害,赔偿算不清。第五,责任主体、赔偿主体有争议。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厘清归责、责任主体和赔偿,把该赔的拿回来、把证据保全住。
在武汉找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特殊侵权的类型和归责原则;二看是否能帮你确定责任主体、厘清举证;三看是否熟悉特殊侵权的赔偿项目和证据固定。特殊侵权专业性强、举证规则特殊,找一位既懂归责规则又擅长固定证据、锁定主体的律师,才能在复杂的责任关系里把赔偿要回来。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等侵权类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常见问题:
问:特殊侵权和一般侵权有什么区别?
答: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等,举证责任、责任主体有特殊规则。
问:特殊侵权有哪些?
答: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产品责任、饲养动物、物件损害等。
问:特殊侵权找谁赔?
答:按专门规则,污染者、经营者、生产者、饲养人等担责。
问: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同?
答:有的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被侵权人不一定都证明对方过错。
问:特殊侵权赔偿项目有哪些?
答:和一般侵权基本一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赔偿项目。
问:环境污染纠纷中,我要证明对方有过错吗?
答:环境污染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污染者要就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举证。
问:产品出了问题,找生产者还是销售者?
答:两者都可以找,受害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再依法追偿。
问:被狗咬伤,谁担责?
答: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能证明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减轻或免除。
问:特殊侵权要第一时间做什么?
答:固定现场、留存物证、保留就医和损失凭证、保全证据。
问:起诉特殊侵权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损害证据、就医票据、损失凭证、责任主体线索、检测鉴定结论等。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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