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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实务问答

民商事全文约 2,654 字更新于
在商场、宾馆、车站、餐馆、游乐场摔伤、被砸伤、出了事,受伤又受气,最憋屈的是商家一句你自己不小心就推得干净,一分钱都不赔。而你不懂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造成损害的要赔偿,只能自己咽下苦果。地面湿滑不提醒、设施坏了不维修、危险隐患不防范,这些都可能构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商家不能一句推诿就免责。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等侵权类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在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受伤,该找谁赔、凭什么赔,安全保障义务是什么,以及第三人造成损害时怎么赔。

在公共场所受伤的一方,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在商场、宾馆摔伤只能自认倒霉。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商家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要赔,不是摔了就只能认。第二个误区是以为商家说你自己不小心就免责了。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经营者对场所设施、警示、管理尽到合理注意,地面湿滑没警示、设施损坏没维修、安全隐患没防范,都可能构成未尽义务。商家不能一句你自己小心就免责,推诿不成立。第三个误区是以为是第三人造成损害,商家就没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担责,但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承担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造成损害,商家该尽的义务没尽,照样要赔。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经营者、管理者对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设施、警示、管理尽到合理注意,比如地面防滑、设施维护、危险警示、秩序维护。是否尽到义务,是责任认定的核心。判断框架上,看场所的性质、风险程度、经营者应有的注意标准,再看实际有没有做到。举证上,现场情况、监控、警示标识都是关键。实务要点在于,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的,要以合理注意为限,经营者的义务范围要结合场所性质、风险可预见性综合判断。易错点在于把安全保障义务无限扩大,或把一般风险全推给经营者。

第二个争点是过错的认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构成过错。要判断经营者是否存在过错,比如明知有隐患不排除、地面湿滑不警示、设施损坏不维修。过错的认定,靠现场证据、监控、事故记录。判断框架上,看经营者是否预见、是否防范、是否及时处理。举证上,现场照片、监控录像、事故记录、证人证言是核心。实务要点在于,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固定现场,防止监控被覆盖、现场被清理,否则证据灭失后过错难以认定。易错点在于事故发生后没及时固定现场,等监控被覆盖、现场被清理,证据就没了。

第三个争点是责任的承担和补充责任。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的,第三人担责,经营者未尽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责任的主次和补充责任的范围,要理清。判断框架上,先看是经营者直接责任还是第三人侵权,再看补充责任的范围和追偿。举证上,第三人身份、经营者的过错、损害后果都要证明。实务要点在于,补充责任是就第三人不能足额赔偿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是全额兜底,范围要结合过错程度确定。易错点在于只告经营者不告第三人,或者漏掉对第三人的追索。

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湖北武汉安全保障义务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判断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地面湿滑、设施损坏、危险隐患等未防范的,认定未尽义务。结合场所性质和风险程度,确定经营者应有的注意标准。把义务范围和实际履行对照清楚。在过错认定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通过现场照片、监控、事故记录,固定经营者未尽义务的证据,把过错认定清楚。第一时间固定现场,防止证据灭失。把经营者明知隐患不排除、不警示、不维修的事实固定下来。在责任承担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厘清是经营者直接担责,还是第三人担责、经营者承担补充责任,把赔偿主体和责任范围理清。对第三人侵权和经营者未尽义务的,把责任主次分清楚。把赔偿项目和金额算实。

打安全保障义务官司,要提前准备几类证据和材料。一是事故经过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监控录像、报警记录;二是伤情和损失证据,包括医疗记录、病历、费用票据、鉴定意见、误工证明;三是经营者未尽义务的证据,包括安全隐患的现场情况、无警示标识的照片;四是身份证据,包括经营者的工商信息、场所归属;五是赔偿交涉证据,包括与经营者的沟通记录、赔偿协商记录。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在商场、宾馆、车站、游乐场等场所摔伤、受伤。第二,场所地面湿滑、设施损坏、安全隐患,商家不处理。第三,商家以你自己不小心推卸责任。第四,是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商家也未尽防范义务。第五,伤情较重,赔偿项目和金额算不清。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固定证据、认定过错、主张赔偿。

在武汉找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和过错认定;二看是否能帮你固定现场证据、认定经营者未尽义务;三看是否熟悉第三人侵权和补充责任的规则。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等侵权类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常见问题:

问:在商场摔伤,商家要赔吗?

答: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不警示)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问:商家说你自己不小心,能免责吗?

答:不能,商家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造成损害的,不能以此免责。

问:是第三人造成损害,商家有责任吗?

答:第三人担主责,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问: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哪些?

答:场所设施维护、危险警示、地面防滑、秩序维护等合理注意。

问:怎么证明商家未尽义务?

答:现场照片、监控、事故记录、证人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且未防范。

问:在餐馆被烫伤,能索赔吗?

答:能,餐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侵权责任,可主张医疗费等赔偿。

问:在小区或商场被坠物砸伤,找谁?

答:看坠落物来源和责任人,物业、管理者未尽义务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问:伤者自己也有过错,还能赔吗?

答:能,被侵权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可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按过错程度分担。

问:补充责任是什么意思?

答: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先由第三人赔,第三人无法足额赔偿的,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问: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实际损失。

问:在酒店电梯受伤,酒店要负责吗?

答:电梯属酒店设施,酒店未尽维护、警示义务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问:安全保障义务对免费场所也适用吗?

答:适用,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论是否收费都负安全保障义务。

问:伤者能同时告第三人和经营者吗?

答:能,第三人侵权和经营者未尽义务的,可一并主张,责任主次由法院认定。

问:赔偿谈不拢,什么时候起诉?

答:固定好证据后及时主张,注意诉讼时效,避免拖延导致权利受影响。

问:经营场所未设监控,伤者怎么举证?

答:可依靠现场照片、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事故经过和场所隐患。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黄

黄钊律师 · 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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