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实务问答
被高压电、电力设施触电受伤甚至死亡,最糟心的是电力方一句“你自己靠近的、自己不注意”就想推责,而你不懂高压电触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经营者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基本没有“自认倒霉”这一说。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类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触电受伤,找谁赔、凭什么,高压电触电的责任怎么定,以及能主张哪些赔偿。
触电受害方,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触电了,只能自认倒霉。高压电触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经营者原则上要担责。第二个误区是以为电力方说“你自己靠近的”就能免责。高压电触电的无过错责任,只有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才能免责,受害人的一般过失不必然让经营者免责。第三个误区是以为低压电和高压电责任一样。高压电(一般指一千伏及以上)触电适用高度危险责任,低压电触电按一般过错责任处理,两者的责任规则不同。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触电责任的认定。高压电触电适用高度危险的无过错责任,经营者原则上担责;低压电触电按过错责任。触电责任的性质,是索赔的前提。
第二个争点是免责情形的认定。经营者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以免责。受害人的故意,是免责的法定情形;一般过失不必然免责。
第三个争点是赔偿的范围。触电造成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一般人身损害一致。
在触电责任认定上,湖北武汉触电损害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判断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确定适用的责任规则(无过错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在免责情形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对经营者主张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的,依法审查是否成立,反驳不合理的免责。在赔偿范围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按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逐项主张,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算实。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被高压电、电力设施触电受伤。第二,电力方以“你自己靠近、不注意”推责。第三,触电造成伤残、死亡。第四,高压电、低压电责任分不清。第五,伤情较重,赔偿算不清。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认定责任、主张赔偿。
在武汉找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高压电触电的无过错责任规则;二看是否能帮你认定责任、固定证据;三看是否熟悉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类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常见问题:
问:被高压电触电,电力方要赔吗?
答:要,高压电触电属高度危险作业,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问:电力方说“你自己靠近”,能免责吗?
答:只有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才能免责,一般过失不必然免责。
问:高压电和低压电责任一样吗?
答:不同,高压电触电无过错责任,低压电触电过错责任。
问:能主张哪些赔偿?
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问:怎么认定责任?
答:判断电压等级、触电事实,确定责任规则和赔偿主体。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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