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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辩护要点与量刑区间

刑事辩护全文约 2,330 字更新于
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就一个字的差别,定罪却天差地别,差别在主体——是国家的钱、国家的人,还是企业的钱、企业的人。这个罪的关键在用途和时间:拿去炒股和拿去赌博,入罪门槛完全不同;三个月内还和超期才还,罪与非罪也不同。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职务犯罪案件。本文回答三个问题:什么样的行为够罪、数额和用途怎么认定、和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怎么区分。

这类案件的当事人,手里管的是国家的钱。国企的财务科长、机关的出纳、分管资金的分管领导,都有机会接触公款。有的是分多笔把公款转到自己账户买理财、炒股;有的是未经集体研究就把公款借给亲友或者其他单位周转;有的是把财政资金、备用金拿去赌博还债。

三句话是这类案件里最常听见的辩解。头一句,钱我迟早会还,不算数。第二句,才用了一个月就还回去了,没超过三个月。第三句,我就是周转一下,没想把公款吞掉,跟贪污不一样。

这三句各自只对了一半。这个罪不要求吞掉公款,暂时借用、打算归还,照样构罪;三个月只是一条线,拿去炒股、赌博的,连这条线都不用等;跟贪污的差别确实在有没有吞掉的意思,但“只是周转”并不免责。

第一是行为,什么样的举动够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

三种情形要分开看。第一种,进行非法活动,比如赌博、走私,门槛最低,不受数额较大和时间的限制。第二种,进行营利活动,比如炒股、买理财、投资企业,不受三个月限制,但要求数额较大。第三种,归个人使用、超期未还,要同时满足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两个条件。

第二是数额和用途,怎么认定。数额标准有三条线:进行非法活动的,三万元以上就立案;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五万元以上立案;数额巨大,非法活动型是三百万,营利活动型和超期未还型是五百万。

用途是关键。一笔钱里,用于炒股的部分算营利活动,用于消费的部分只能按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标准算,三个月内归还的,这一部分不计入犯罪数额。这里有一条对当事人有利的规定:在提起公诉前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等特定款物的,从重处罚。

第三是和相邻罪名的区分,这是定性的核心。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区别只在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的是公款,定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里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的是单位资金,定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和贪污,区别在非法占有目的:挪用是暂时用、准备还,贪污是想永久占有,两者的法定刑差别极大。

区分非法占有目的,靠客观行为:有没有做假账平账、有没有销毁凭证、有没有携款潜逃。自始有归还意思、主动回补的,往挪用方向认定;有平账、销毁、逃匿行为的,往贪污方向认定。这一层定性之争,往往比数额之争更值钱。

挪用公款常常不是孤立的。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的,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同样数罪并罚;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论处。所以,一个“挪用”的罪名背后,往往还跟着受贿、非法经营这些罪名,全案要一起算。

黄钊律师办理这类案件,通常先做三件事。第一件是争定性,看证据能不能撑起非法占有目的,还是只能落在挪用。第二件是核数额和用途,把每一笔钱的用途分开,把三个月内归还、不属于营利活动的部分剔出去。第三件是推退还,在提起公诉前把钱退回去,为从宽创造条件。

这类案件由监察机关调查,程序特殊。监察阶段的态度、退赃情况,直接影响后续的强制措施和量刑。家属要做的,是先了解案件由哪个机关办理、当事人是否被留置,再想办法把挪用的公款凑齐退还。

家属去咨询,需要带什么材料?

能带上的先带上:相关的立案、留置或者拘留文书、户口本与身份证,当事人的年龄、职业、职务、健康状况与有无前科,家中留存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借条、与单位的往来凭证,当事人未被扣押的手机,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说明。银行流水最关键,它能说明每一笔钱的用途、去向和归还时间。

单位的账册、财务凭证、对账单、案卷材料,家属一般拿不到。这些由律师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阅卷调取。

常见问题FAQ

钱我借的,以后会还,为什么算挪用?

挪用公款罪不要求占为己有,暂时借用、准备归还,满足条件同样构罪。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够罪;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连三个月都不用等。

钱很快就还了,没超过三个月,还构成犯罪吗?

看用途。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是入罪情形之一;但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的,不受三个月限制。拿去炒股、赌博,即使很快还了,也够罪。拿去赌博这类非法活动,门槛最低。

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贪污,怎么区分?

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区别只在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定挪用公款罪,企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定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和贪污,区别在非法占有目的:挪用时准备还,贪污想永久占有。区分靠客观行为,有没有平账、销毁凭证、潜逃。

在武汉遇到挪用公款的案子,怎么找律师?

挪用公款案由监察机关调查,程序特殊,找律师要看有没有办理过职务犯罪案件的经历,能不能把主体身份、用途、数额、退还这几件事核清楚。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能从定性、数额、退还三个层面作出判断。

黄钊律师系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所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龙湖清能滨江国际A栋15层,常年在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挪用公款案里,定性落在挪用还是贪污、数额和用途算到多少、钱什么时候退,决定最终结果。黄钊律师办理这类案件,先争定性,再核数额,后推退还,把每一笔钱的去向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还原清楚,再确定辩护方案。

法律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个案处理需要结合全部证据与湖北武汉地区司法裁判实践,遇到法律纠纷建议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专业律师。

黄

黄钊律师 · 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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