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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起诉与应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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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或分居后,最让人揪心的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拿不到抚养费,或者对方对孩子不管不顾,而自己既不清楚抚养费该给多少、怎么要,也不知道能不能起诉、怎么起诉。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抚养纠纷等婚姻家事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抚养费该给多少、能要多少,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以及抚养权、抚养关系怎么处理。

抚养孩子的一方,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抚养费就是固定的那点钱。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孩子的教育、医疗支出增加,抚养费可以相应主张调整,不是一成不变。第二个误区是以为对方不给抚养费就只能忍着。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可以直接起诉。这是法定的权利,不是求着对方给。第三个误区是以为只有离婚了才能谈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同样可以主张抚养费,不离婚也能要。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抚养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确定,要看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提高。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随着子女成长和教育、医疗支出变化,可以主张调整。数额的计算和调整,是抚养纠纷的核心。

第二个争点是抚养费的主张和追索。对方不给、少给、拖延抚养费的,可以起诉要求给付,也可以主张已经欠付的抚养费。追索抚养费不受一般诉讼时效的过多限制,子女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权利要依法保护。及时主张、保留欠付证据,是拿到钱的关键。

第三个争点是抚养关系的确定。抚养纠纷常伴随抚养权、探望权的问题,谁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探望、抚养费如何与探望衔接,都要理清。抚养关系的变更,也要符合子女利益优先的原则。

在抚养费数额上,湖北武汉抚养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水平和当地生活水平,把抚养费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逐项算清,按法定比例和标准主张合理数额。在抚养费追索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对欠付的抚养费依法起诉追索,保留对方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对子女成长过程中教育、医疗支出的增加依法主张调整。在抚养关系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把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统筹考虑,以子女利益优先,帮当事人主张直接抚养权或合理的探望安排,让抚养关系稳定下来。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对方长期不给、少给抚养费。第二,孩子教育、医疗支出增加,对方拒绝调整抚养费。第三,对方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抚养义务。第四,婚姻存续期间对方也不给抚养费。第五,抚养权、探望权有争议,影响孩子生活。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及时主张抚养费、稳定抚养关系。

在武汉找抚养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和调整规则;二看是否能帮你把抚养费数额算清、追索到位;三看是否熟悉抚养权、探望权的处理规则,能以子女利益优先。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抚养纠纷等婚姻家事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关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司法解释明确了参照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既包括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也包括必要的医疗费,子女患有重大疾病、就读费用较高的学校等,都是主张调整抚养费的依据。

程序上还有几点要留意。一是追索抚养费的时效问题,抚养费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请求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因子女尚未成年而受诉讼时效的过多限制,但要区分情形,实践中对追索过去欠付的抚养费与主张今后抚养费要分别把握。二是抚养费的调整,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起诉请求增加、减少或者变更抚养费,需举证证明变化的事实。三是抚养权与抚养费的衔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主张抚养费,另一方通常可以主张探望权,两者常在同一案件中一并处理,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统筹安排。

常见问题:

问:抚养费给多少?

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问:对方不给抚养费,能起诉吗?

答:能,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问:不离婚,能要抚养费吗?

答: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同样可以主张抚养费。

问:孩子教育费、医疗费增加,能要求多给吗?

答:能,子女的实际需要增加,可以主张调整抚养费数额。

问:抚养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确定。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黄

黄钊律师 · 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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