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常见争议与处理方式
把企业承包出去经营,或者承包了别人的企业,最头疼的是承包费算不清、利润分配扯皮、承包期间的责任谁担,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费、利润、责任这些门道不搞清,就容易吃亏。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等公司商事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企业承包经营的承包费、利润怎么算,承包期间的责任谁担,以及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办。
企业承包经营的双方,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承包了企业,赚了都归自己。企业承包经营要约定承包费、利润分配、经营权限,承包方按约定上缴承包费,利润分配按约定,不是赚了都归承包方。第二个误区是以为承包期间的责任都归承包方。企业承包经营期间,企业的对外债务、责任,要按约定和法律确定,不能简单全归承包方。发包方对企业的监管、承包方的经营责任,要分清。第三个误区是以为口头承包也作数。企业承包经营涉及重大权益,承包费、利润、责任、期限要书面约定,口头约定容易扯皮。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承包费和利润分配。承包费按合同约定上缴,利润分配按约定。承包方拖欠承包费、发包方多收的,都是争议点。承包费和利润分配,是承包经营的核心。
第二个争点是承包期间的责任。承包期间企业的经营、债务、责任,要按约定和法律确定。承包方的经营责任、发包方的监管责任,要分清。
第三个争点是合同的履行和违约。承包经营合同要按约定履行,一方违约(拖欠承包费、擅自处分企业财产、干涉经营)的,要担责。合同的履行和违约,是纠纷的处理。
在承包费利润上,湖北武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核对承包费的约定和上缴,厘清利润分配,对拖欠承包费、分配不公的依法主张。在责任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厘清承包期间的经营责任、债务责任,分清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责任。在履行违约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对一方违约的依法主张违约责任,理清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承包费拖欠、结算有争议。第二,利润分配不公、扯皮。第三,承包期间的责任、债务分不清。第四,一方违约,擅自处分企业财产、干涉经营。第五,承包合同口头约定,出了纠纷扯皮。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厘清承包费、利润和责任。
在武汉找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企业承包经营的承包费、利润和责任规则;二看是否能帮你厘清承包费、利润分配;三看是否熟悉承包经营合同违约的处理。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等公司商事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关于法律依据,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主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约定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企业承包经营的核心,是发包方将企业的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方行使,承包方按约定上缴承包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包方保留企业所有权并履行相应的监管义务。承包费的标准、利润分配方式、经营权限的边界、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的归属、违约责任,都是合同应当明确的核心条款。
程序上还有几点要留意。一是承包经营与企业所有权的分离,承包经营不改变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承包方只是取得约定范围内的经营权,不能擅自处分企业的固定资产、重大资产,超出经营权限处分的,可能构成违约甚至侵权。二是承包期间债务的承担,企业承包期间对外发生的债务,原则上仍由企业承担,但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对内部责任的承担作出安排,对外承担后可以依约向承包方追偿,这一内外有别的规则常被误解。三是承包费与利润的区分,承包费是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的固定或按约定计算的费用,利润是承包经营所得扣除成本、承包费后的余额,两者性质不同,合同应当分别明确,避免混为一谈导致结算争议。此外,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证据,主要围绕承包合同、承包费缴纳凭证、经营账目、财务报表、利润结算记录等,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应当妥善保留这些经营和结算资料,作为分清责任、核算承包费和利润的依据。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双方还应当就承包期间的资产、账目、债权债务进行交接和结算,交接不清、结算不明的,是后续纠纷的常见源头,承包关系终止时应当及时办理交接和清算手续。
常见问题:
问:承包费怎么算?
答:按合同约定上缴,明确承包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问:承包期间赚的钱归谁?
答:按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不是都归承包方。
问:承包期间的责任谁担?
答:按约定和法律确定,分清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发包方监管责任。
问:承包费被拖欠,怎么办?
答:依法主张承包方上缴承包费、承担违约责任。
问:承包经营要注意什么?
答:约定承包费、利润分配、经营权限、责任、期限。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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