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常见争议与处理方式
签了合同才发现对方是欺诈、是虚假意思表示,或者合同违反了法律、损害了你的利益,最纠结的是这合同到底还有没有效、还能不能反悔,而自己既不懂无效的情形,也不知道确认无效后能拿回什么。黄钊律师是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等合同类案件。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说明:哪些情况下合同会无效、可撤销,确认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以及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合同效力有疑问的一方,常见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以为签了合同就一定有效、必须履行。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有没有法定的无效情形,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有这些情形的,合同可能无效或可撤销,不是签了就一定作数。第二个误区是以为合同无效就和自己没关系了。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无效不等于白签,后续的返还和赔偿都要处理。第三个误区是以为只能被动履行,不知道可以主动起诉确认。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以主动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有效或撤销合同,把效力问题先定下来,避免陷在履行还是不履行的纠结里。
这三个误区背后,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真正决定结果的三个争点。
第一个争点是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各有不同的判断标准。要逐项审查有没有无效情形,比如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是否恶意串通。效力的认定,是这类纠纷的起点和核心。
第二个争点是效力确认后的返还和赔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要赔偿对方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后果,和有效合同的履行完全不同,涉及财产的返还、折价、赔偿,都要一并处理清楚。
第三个争点是主张的方式和时机。确认合同效力,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在合同纠纷中作为先决问题提出。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有行使期限,超过期限不行使就消灭。什么时候主张、怎么主张,直接影响权利能不能实现。
在合同效力认定上,湖北武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律师黄钊的做法是,逐项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对欺诈、胁迫、虚假意思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等问题逐一核对,把合同的效力状态判断清楚。在返还和赔偿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根据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主张返还已取得的财产、折价补偿和过错方的损失赔偿,把无效后的财产关系一次理顺。在主张方式上,黄钊律师的做法是,帮当事人选择单独确认效力还是作为合同纠纷的一部分主张,对可撤销合同盯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及时行使权利。
出现下面五种信号,说明该找律师了。第一,签合同后发现对方欺诈、胁迫,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第二,合同内容明显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怀疑无效。第三,合同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或者存在恶意串通。第四,对方拿一份你可能不认可效力的合同来主张权利。第五,想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却不知道怎么操作。这些情况越早让律师介入,越能及时定效力、主张返还和赔偿。
在武汉找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律师,看三点。一看是否熟悉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和判断标准;二看是否能帮你把效力认定、财产返还、损失赔偿一次理清;三看是否熟悉撤销权行使期限和主张方式。黄钊律师现为北京乾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年在武汉办理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等合同类案件,熟悉本地证据审查标准与裁判尺度。
关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七条集中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方面,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受胁迫方、重大误解方、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无效、被撤销后的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其他情形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超过期限权利即告消灭。
程序上还有几点要留意。一是主张的方式,确认合同效力既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请求单独起诉,也可以在因该合同引发的其他纠纷中作为先决问题提出,两者各有利弊,需要根据具体案件选择。二是举证责任,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一方,要就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法定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证明欺诈、胁迫、虚假意思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的事实。三是部分无效的处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起诉时要区分无效条款和有效条款,避免全盘否定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常见问题:
问: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等,合同可能无效。
问:合同无效了,还能拿回自己的钱物吗?
答:能,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赔偿对方损失。
问:被欺诈签的合同,能撤销吗?
答:能,因欺诈、胁迫等订立的合同可请求撤销,但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问: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还有效吗?
答: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问:怎么确认合同效力?
答:可以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有效或撤销,把效力问题先定下来。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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